根据<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 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 20 号)规定,现予公示执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自主制定价格,医疗机构可根据成本等情况制定不同的价格标准。医保患者自费使用。以上项目已含所需的医疗器械等,实行打包收费,一律不得另外收取医疗器械费用。
咨询电话:0755-27548863。
附件:光明区人民医院市场调节价项目备案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