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限制类医疗技术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院目前已经规范开展并备案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如下,特此公示。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公示(202103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