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预算法》规定,现将光明新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院区2018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王光明
附件1:2018年中心医院预算公开草案
附件2:2018年中心医院院区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