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实施我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18年第一批)管理的通知》(深发改〔2018〕1045号)文件精神,我院拟开展4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收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均为自费项目,敬请周知!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 深圳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备案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