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光明新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院区桶装饮用水拟采用院内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
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项目名称:桶装饮用水采购
三、交货地点:光明新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院区
四、采购货物:桶装饮用水
五、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有良好信誉的企业。
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
2、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拟邀请单位
1、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辉煌水店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有间水店
3、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隆鑫商行
八、招标方式:供应商各项参数售后服务无偏离方可入围,一次性报价最低价中标。
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此项目不得转包、转让。如转包、转让,存在违约情况,即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人弃标,由招标人另行安排招标。
十、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送货服务,再行付款。
十一、公告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6日
十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人:余先生(电话:27400061-2171)
光明新区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院区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