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就新行政区(明安花园)空调采购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新行政区(明安花园)空调采购招标
二、项目编号:GMYYZWK20170918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37.38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具有良好经营状况和足够的资金实力。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 和转包;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9 月 15日至 2017 年 9 月 21日期间(上午 8: 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住院楼一楼行政办公区201购买磋商文件(现场购买,恕不邮购)。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提交至以下账号,磋商保证金¥5000.00元:
招 标 人: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
招标人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华夏路39号
招标人账号: 4000027819200881371
招标人开户行:工商银行光明支行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 2017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到达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银行账户,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支付的投标保证金。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9月 22 日 上午 10:00。
(注:2017 年 9 月 22 日 上午 09:30 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 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住院楼一楼行政办公区102室。
十、磋商时间:2017 年 9 月 22 日 上午 10:00。
十一、磋商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住院楼一楼行政办公区102室。
十二、公告信息查询: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szgmyy.com/Default.aspx)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5-27400061-2171
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