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顾客朋友:
接财政部 、国家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卫生计生部门取消预防性体检费的收费。请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22日到我院做过预防性体检的受检人员到体检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一、相关事项说明
预防性体检是指从事食品、消毒产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二、 退费工作安排
1.符合以上条件的的受检人员,请在2017年6月28至7月28日(节假日不受理)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发票及银行卡或公司账号到体检中心进行审核确认退费,同时填好退费申请单。
2.对受检人员已交的费用在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我院财务科统一将所交费用退到受检人员的银行卡里。
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