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床药物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医院各科室用药情况,光明新区中心医院制定了《深圳市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临床合理用药责任状》。3月22日下午,院长王光明与各临床科室主任在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举行了责任状签订仪式。
责任状明确了科室负责人为其所在科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直接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药物合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将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科室管理的重要内容,并积极推进科室临床合理、科学使用药物,有效控制杜绝滥用药物现象。通过签订责任状,有力推动了医院合理用药制度的不断完善,促进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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