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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中心医院奖惩制度 (暂行)
  • 发布时间: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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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中心医院奖惩制度(暂行)

为落实医院规章制度,规范各职能部门管理责权,做到有规必依、有违必究,加强执行力建设,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发展,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

1.奖励:①按规定将难以拒收的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全部及时上缴医院,奖励100/次;②按规定将难以拒收的任何形式的回扣全部及时上缴医院,奖励200/次;③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索要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等的行为,经核实,奖励1000/次;④提升医院信誉、解决公共危机、参加公益活动及其它医德医风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行为,经医院核定,视具体情况进行奖励。

2.处罚:①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执行工作制度、没履行工作流程、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联系不畅通、服务对象有效投诉等,扣罚200-2000/次;②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宴请,扣罚2000/次;③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违规统方、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扣罚5000/次;④以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从中谋取不正当益,扣罚5000/次;⑤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扣罚10000/次;⑥以上5项,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人事考勤

1.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扣罚200/次;超过1小时的,扣罚400/次。

2.旷工,扣罚1000/天。未按规定办理请休假、续假和销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对于严重违纪或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理。

三、医务管理

1.医师“三基”考试。

1)奖励(以全年4次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① 81-89分(含),奖励600/人;90-95分(含),奖励800/人;96-99分(含),奖励1000/人;100分,奖励1500/人。②连续三次考试成绩均在96-99分,可以申请第四次免考,同样给予奖励1000/人;连续三次考试成绩均在100分,可以申请第四次免考,同样给予奖励1500/人。

2)处罚:①单次考试成绩60分以下(不含)的,扣罚600/次;全年4次考试成绩平均分60-69(60分及69)的,扣罚1600/人,平均分60分以下(不含)的,扣罚3000/人(以上两种处罚不合并)。②每个考试年度的4次考试成绩均低于80分者,暂停其职称评定及聘用,同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2.执业医师变更。受聘医师在执业医师变更完成之前,需在科主任或已经注册在我院的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执业活动,不允许单独进行任何执业活动,受聘医师亦有权拒绝科主任安排单独从事执业活动,每发现一例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单独从事执业活动的,责令科室立刻整改并扣罚科室2000元。

3.临床路径实施。按照深圳市临床路径检查标准执行的,奖励50/例。

4.新技术、新项目准入。优秀项目奖励2000/项,一般项目奖励1000/项。

5.住院病人欠费。分管医生需关注患者欠费情况,欠费超过500元时只能给予基本治疗,并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暂欠费审批表”,待病人出院或转科后由科室主任审核签字,上报医务科、分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欠费2000元(含)以下的由医务科审批,欠费2001元—4000元的由分管副院长审批,4000元以上的由院长审批。)欠费审批表一式二份,病历留存一份(门急诊由科室保存),交财务科一份。财务科每月做出欠费病人统计表交医务科。各科室要严格控制病人欠费并负责追收本科室病人的所有欠费。病人欠费无法追回的,如有履行病人欠费审批程序的,将根据财政核拨病人欠费补助款项等相关文件,相应的补助款项纳入相应科室的收入;如未履行病人欠费审批程序的,病人所欠费款项将由相应科室双倍承担,并且非基本治疗费用由分管医生及其上级医生承担。

6、医疗不良事件。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表》并及时上交医务科,每例奖励100元;未及时上报并产生医疗争议每例扣罚科室绩效1000元。

四、病案质量

1.门急诊病历。病历出现以下情形12处的,扣罚100/份;出现3处及以上的,视为不合格病历并扣罚200/份:①缺主诉、现病史、体检、诊断、处理、履行告知义务及主管医生签名任何一项;②现病史重点不突出,不能反应疾病的主要症状;漏填与疾病有关既往史等;③体检漏写重要阳性体征或漏写主要阴性体征;④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未请上级医师诊治;⑤缺少应当记录的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转科或患者自行要求转院记录(按项处理);⑥缺少应当记录、填写的特殊检查与治疗、门诊手术知情同意书;⑦病历封面主要内容填写不全。

2.门急诊处方

1)处方书写不符合规范12处的,扣罚100/张;3处及以上的视为不合格处方,扣罚200/张。

2)处方出现以下情形的,扣罚200/份:①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一次就诊分散处方的,药品品种累加计算);②超范围预防使用喹诺酮类抗菌药物(限泌尿系统、消化系统用药);③超权限使用限制类抗菌药物无正当理由;④无药敏试验或未按药敏试验结果更换抗菌药物;⑤违反卫生部卫办医发(2008)48号、(200938号文件有关“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原则”规定,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⑥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超过3天;⑦无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⑧用药后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当事人未上报。

3)处方出现以下情形的,扣罚400/项:①无适应证用药;②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③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或类似药物;④无正当理由开高价药(指药品单价超过200元而且本院有低价的作用相同或相似的药品的情况)。

3.辅助检查申请单。申请单出现以下书写不符合规范12处的,扣罚100/张;3处及以上的,视为不合格辅助检查申请单并扣罚200/张:①楣栏项目填写不全;②字迹潦草,辨认不清;③缺重要病史和阳性体征;④缺诊断;⑤缺检查部位;⑥缺亲笔签名或盖章。

4.辅助检查报告单。凡评分小于9分的即视为不合格辅助检查报告单,扣罚200/张;大于9分,有不符合规范被扣分的,扣罚100/张。

5.病历终末质量。出院病历归档,超出医院规定时间10天(含)内的,扣罚科室100/份;10天以上的,扣罚科室200/份。出现乙级病历,扣罚科室1000/份。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为乙级病历的加倍处罚。出现丙级病历:扣罚科室4000/份,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评为丙级病历的加倍处罚。不合格病历涉及其他科室的,由所涉及科室按比例共同承担。

6.病历流程质量。未能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及时完成,乙级病历扣罚科室1000/份,丙级病历扣罚科室4000/份。不合格病历涉及其他科室的,由所涉及科室按比例共同承担。

7.病历管理。①科室未按《病案质量评分标准》对出院病历实行质量考评,扣罚科室200/份;②无正当理由,不按医院规定程序擅自取消住院号者,扣罚200/份;③遗失住院(含留观)病历,扣罚科室2000/份,通报全院批评,同时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和法律诉讼引起的后果;④对有意撕毁或隐藏病历者,扣罚4000/份,通报全院批评,并由当事人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和法律诉讼引起的后果。情节严重者,聘请人员予解聘处理,在编人员予降级、停止执业资格及处方权或取消执业医师资格处理。

五、感染控制管理

1.发现以下情形每项扣罚100元:做治疗未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无菌物品未拆外包装入柜;消毒剂监测记录不全;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不完整;医疗废物未分类放置;治疗室每日紫外线消毒空气或空气消毒机消毒记录不全;紫外线灯有灰尘;拖布未分区使用,无标识;进入产房、手术室等未穿隔离衣或手术衣;胎盘去向记录不完整;湿化瓶外未注明日期;各种物表擦拭消毒记录不完整或缺项(如治疗车、配药室、配奶间桌面、储物冰箱内面等);治疗车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混放;透析机内外等消毒记录不全;血透室水处理系统维护记录不全;择期手术通知单无传染病筛查记录;手术室各种消毒、维护保养记录不全;手术过程中手术间门未关闭;内镜清洗和消毒、清洗槽、储镜柜等消毒记录不全;口腔科治疗单元消毒记录、操作台面消毒记录不完整;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病人床单位隔离床头无隔离标识;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病人病历上无隔离标识;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病人床头无手消毒剂;进入隔离室未穿隔离衣;掌握手卫生方法不全;回答医院感染基本知识不完善;供应室各项记录建立不完善(包括设备、水、电等);供应室灭菌、消毒等各项监测记录不全。

2.出现以下情形每项扣罚200元:置于无菌储槽的灭菌物品未注明开启时间;无菌盘、无菌干燥镊子筒未注明开启时间;使用中消毒剂(碘伏、酒精)无标识;小包装碘伏瓶使用未注明日期;启用的速干手消毒剂、碘伏瓶外应未注明开启日期;启用的手消毒剂使用期限超过1个月未更换;无菌物品过期;空气、物表、使用中消毒剂、内镜监测不合格;测试纸过期;无紫外线强度监测记录;手卫生微生物培养不合格;手卫生采样不配合、拒绝回答、不能回答;新生儿暖箱湿化液监测不合格;新生儿奶嘴、手术器械和其他医疗用品清洗不合格;净化系统过滤网未定期更换或无更换记录;无每月感控质量检查持续改进措施记录;院感小组无培训记录;迟报医院感染病例(病人未出院经感控科查出的);择期手术通知单无传染病筛查记录;多重耐药菌报告发放24小时后未下隔离医嘱。

3.出现以下情形每项扣罚400元:半年内未参加医院感染培训;不参加医院感染考试;迟报医院感染病例(病人已出院,感控科查出的)。

4.出现以下情形每项扣罚1000元:Ⅰ类切口违反原则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类切口合理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没按规定审批。

六、护理管理

1.护理“三基”考试。

1)奖励: ①单次100分,奖励1500/; ②单次全院排名前十名(必须≧80分),奖励1000/人。(100分的参加排名,但不重复奖励)

2)处罚(单次80分为达标,不达标者给予一定的处罚):①单次考试成绩<60分,扣罚600/, 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②单次考试成绩<80分,扣罚300/, 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③年度考试连续三次成<80分者,扣发末次考试当月绩效,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④护理操作抽查不达标(<85分),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类培训计划或不达标者,每次扣罚当事人300元、科室护长200/人次。

2.护理满意度。①全院排名第一,且满意度总分≥90分,总体满意率达100%,科室无有效投诉的,奖励1000/次(名次并列有效);②排名前二名,且满意度总分≥88分,总体满意率100%,科室无有效投诉的,奖励800/次(名次并列有效);③满意度排名在最后二名,且总分≤85分或总体满意率≤95%的,扣罚2000/次(名次并列有效);④不在上述之列的,不奖不罚。

3.护理服务质量

1)按检查评级:①一级护理服务质量科室(综合评估分≥95分)、二级护理服务质量科室(90分≤综合评估分<95分),除发放应得的全部效益工资外,医院提取当期所有护理罚金作为奖励基金(比例视当期情况决定),全院通报表彰。②三级护理服务质量科室(85分≤综合评估分<90分),发放应得的全部效益工资。③低于三级护理服务质量的科室,将扣除季度效益工资护理服务质量部分的5%,年终目标合约奖按医院奖惩规定降一个等级。

2)按项目:①科室在市卫人委年度护理质量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奖励科室3000元,奖励科室护长1000元,个人优异者500元;在评估中质量不达标者,扣罚科室绩效奖金3000元,扣罚护士长奖金1000元,个人成绩不达标者扣罚600元。单项检查、考试、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罚。②对于护理差错缺陷,参照深圳市《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护理缺陷界定标准,轻度护理缺陷每次扣科室护理质量分1分;中度护理缺陷每次扣科室护理质量分2分;重度护理缺陷每次扣科室护理质量分3分。多次缺陷累计扣款扣分,罚款金额参照本标准相关项目执行。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引致纠纷、或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按医院相关规定扣发责任人绩效,同时取消当年任何评优评先资格。科室护士长按当事人扣发绩效的50%扣发。③对各项护理核心制度中的规定,各级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需报告而不报告者,每次扣罚责任人400元;需记录而无记录者,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需告知患者而未告知者,每次扣罚200元;需科室讨论分析而未有者,每次扣罚科室1000元和护士长400元。④违反以下一项规定,相关科室每次/每人次扣罚200元:抽查专科护理常规不熟悉;护理文件书写漏签名或字迹潦草无法辩认者、未及时填写床头卡、手腕带或填错者;办公室、治疗室不整洁,在办公室用餐;病人合理要求未及时给予回应;未经同意私自换班者;无故不参加院内、科内组织的业务学习者。⑤违反以下一项规定,未造成不良后果者,相关科室每次/每人次扣罚400元:未按交接班制度执行交班者、出错者按本文同类条款执行。⑦对于护理满意度相关事项,按本文第六条第2点执行。

七、医保管理

1.奖励:①及时发现并阻止使用持他人社保卡就医(冒卡就医)的上报医保办,经核实无误后每人每次奖励100元;②参加深圳市社保信用等级评定政策考核,成绩95-99分奖励500元,100分奖励800元。

2.发现以下情形每项扣罚100

1)处方基本情况:①临床诊断不规范、未写地址或联系电话;②处方未签医生姓名及盖代码章(或书写医师工号);③处方使用圆珠笔书写或修改的;处方书写或修改字迹潦草的;④药品有中文名不写中文名而用英文缩写或写代码的;⑤处方书写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情形。

2)参保人使用“家庭关联”、“家庭通道”及委托他人代开药时,接诊医生及收费员未执行相关规定。

3)造成门诊包干费用不合理支付的。

4)接诊医生不写门诊病历本。

5)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符或提供过度服务的。

6)超量用药、超天数用药、重复用药的;对医保“限制使用范围”药品,不按限制范围使用的;给出院参保人超范围、超剂量、超天数带药。

7)生育医保参保人产前检查建卡时,未将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粘贴在《母婴保健手册》内。

8)综合医保患者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特检)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直接给予大病统筹基金记账的(节假日及急诊急救除外);接诊医生填写特检申请单字迹潦草,无法分辨患者姓名、诊断及医保卡号;不按规定进行特检的;特检申请单漏项的。

9)门诊处方及诊疗单后面、出院结账无附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科室无给在院参保患者打印费用明细清单的。

10)将可以记账的药品或诊疗项目费用由参保人自费,或将不可以记账的药品或诊疗项目费用给予记账。

11)重复收费、多收费、分解收费:病历未记载却有收费,无医嘱却有收费,医嘱中各类检查、治疗项目不能提供结果报告单却有收费,治疗时间、检查次数、用药数量等与实际收费不符。

12)管床医生或护士无让无持社保卡住院的病人填写《深圳市自费住院承诺书》并签名按指纹,参保人出院后对发生的费用要求补记账或进行投诉的。

13)使用社保目录外项目(含植入体内医用材料)时,未向患者或家属征询意见并经其签名同意(门诊签在处方、申请单、治疗单背面;住院签在《自费签字表》中)

14)使用植入体内医用材料,病历中无记录相关病情、使用种类及数量、未粘贴其标签条形码,或收费数量、型号与所贴标签条形码不相符的。

15)病历记载不清。外伤病历现病史中受伤经过描述不详细,无法分辨是否属意外伤、还是责任伤或属工伤,没有附上《受伤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16)入院通知书上没有保留参保人指纹,管床医生没有填写“人卡相符”并签名。

17)住院病历中没有参保人社保卡、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的,因婚、孕、育住院的病历未附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计生证明原件的。

18)病案首页填写不准确,如疾病名称、手术名称、医保支付方式、错填医保卡电脑号等项目、造成病案上传内容不真实、准确,影响医院病案上传率和数据统计的。

19)“十日内再次住院”未按规定经科主任及医保办同意,入院通知单上无住院科主任填写“再次入院的理由”并签字。

20)门诊冒卡:临床科或医技功能等科室的接诊医生(接诊技师)为持非本人社保卡患者享受医保待遇的(符合条件使用家庭通道的除外)。

21)分解处方;处方、治疗单无按医保类型分类放置,无按规定统计日期、张数和金额。

22)给出院参保人带化验、检查、治疗等项目的。

23)参保人在住院期间,未经医保办同意,住院科室让患者到门诊或院外自费购药或进行各类检查、治疗(含特检项目)后,要求回本院办理现金报销的,由管床医生负责。

24)未遵守逐级转诊规定将不应转诊患者转出,或应转出的不予转诊,或不按规定给二三档参保人填写转诊单的。

25)药品进货、退货发票、明细清单不齐全,提供药品盘点表和药品台账账目不全的。

26)不符合住院标准(轻病住院),将可以门诊检查治疗的收入住院治疗;将不符合急、危、重症参保人收住ICU病房。

3.发现以下情形每项扣罚200元:①分解住院记账:将参保人一次住院的费用分两次或两次以上记账;②违反物价政策,不按深圳市物价标准收费;③为不符合生育医保疾病患者提供生育医保记账;④将不符合医保偿付范围的疾病进行医保记帐,包括不符合意外伤害记账条件给予医保记账的;⑤将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床位按最高支付床位标准记账;⑥冒卡住院;⑦挂床住院,住院病人同一天内3次检查都无故不在病房的,或参保人未住院却挂床做检查治疗。

4.发现以下情形每项扣罚1000元:①虚开、买卖、转让门诊和住院票据;②利用电脑系统盗取社保基金或盗用社保信息,将医疗费用记入他人名下的,门诊处方药品、住院病历医嘱、诊疗申请单与电脑录入不相符,或药品耗材进出库账目不清,发生换购药品、换购物品或套取现金等;③擅自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下设或其他医疗机构开通医保记账;④病历造假,包括工伤病历:即在病历上编造参保人的基本情况和诊疗情况等,使病历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相符;⑤采取其他违规手段增加社会保险基金不合理支出;⑥参加医保政策理论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5.其他处罚:对于引起参保人投诉、被社保部门通报批评、被暂停(取消)医师社保处方权的情形,由医保办根据严重情况出具处罚意见,报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八、预防保健管理

1.奖励:①全年度公共卫生相关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奖励1000元,科主任200元;②根据公共卫生年终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无迟报、漏报、错报[报告信息项目齐全、有效])给予年终奖励500元。

2.处罚:①凡因传染病漏报、迟报,未造成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相关责任医生扣罚100/例。情节严重者,并造成疫情播散,相关责任医生扣罚200/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②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保健科)及责任人分别扣罚200/次;③对公共卫生相关疫情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按月计),相关责任医生扣罚500/次,科主任负连带责任;④全年发现公共卫生相关疫情报告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责任人一个月奖金,全院通报批评,并追究科主任连带责任;⑤凡因公共卫生相关疫情漏报、迟报或诊断不规范,影响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水平或公共卫生相关疫情督导评分者,扣除责任医生、科主任、医务科责任人及主管院长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⑥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注:公共卫生相关疫情报告包括:传染病(包括法定传染病、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性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脑卒中、肿瘤、急性心肌梗死)、死亡病例、重性精神病(非精神科医生申请会诊,精神科医生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疑似职业病和麻风病等。

公共卫生相关疫情报告时限(真实诊断日期与真实填报日期的时间间隔):①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2小时内上报,其余24小时内报告;②性病:24小时内报告;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28天内报告;④死亡病例:12天内报告;⑤重性精神病:7天内报告;⑥疑似职业病:24小时内报告;⑦疑似麻风病:5天内报告。

九、优质服务

1、奖励收到病人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经确认后予以奖励100/次;‚提出医院提升建议并被医院采纳,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200-5000/项; ƒ优质服务有突出表现,经医院确认,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500-10000/次; {C}{C}及时发现问题或隐患,使医院或患者免受重大损害,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500-10000/次;⑤保洁保安等外包人员积极维护医院利益,宣传医院正面形象,工作出色,得到患者或医务人员表扬以及其它情形,经医院确认,给予奖励100-1000/次。

2、处罚:工作时间着装不整、不修边幅、不佩戴胸牌,扣罚200/次;‚对顾客行为不礼貌、交待指引不清、没做到有效沟通,扣罚200/次;ƒ没做到“首诊负责”、“首问负责”,耽误、推诿、拒诊、拒收病人,扣罚200/次。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500/次;{C}{C}与病人发生争吵、辱骂病人,扣罚500/人次。打架、斗殴,罚款1000/次;⑤开错检查治疗单,发错病人资料,弄错门诊病历,划错价收错费,调配药品错误,抽血样本错误等,扣罚200/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检查、治疗、药物费用。情节严重的,扣罚500/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⑥护士发错药、打错针,扣罚500/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⑦收费人员让病人往返改处方、兑零钱,造成患者不满的,扣罚200/次;⑧诊室未按时开诊或脱诊,扣罚200/次。造成病人不满意及投诉的,扣罚500/次;⑨上班时间玩手机、大声喧哗、议论私事以及其它影响工作形象的行为,罚款100/次;⑩诊治病人过程中接听电话,不能得到患者理解,引起不满意及投诉的,扣罚200/次;⑾同事之间抵毁、拆台,扣罚500/次。在医院公开场合争执或斗殴,扣罚1000/次;⑿违规开具病假及其它证明,扣罚500/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⒀使用科室发现公共设施或设备损坏,不及时报告,影响设备使用,延误患者检查治疗或造成意外者,扣罚200/次;⒁一个季度内累计两次无效投诉算一次有效投诉。一个季度内多次被投诉者,从第3次开始,每次加倍处罚。

十、监督检查

1、常规检查: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每个月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和奖罚清单统一报送质控科,由质控科汇总报审后,转交财务科执行(当月兑现),并在中层会上通报。

2、医院大检查:由院领导牵头、院办组织,每两个月检查一次。违规处罚,除按规定扣罚当事人之外,同时按同等金额扣罚科室负责人(上限为2000/检查周期),并按当事人扣罚金额的一半扣罚职能科室(上限为3000/检查周期)。

3、科主任考评:对科主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由质控科统计各科室全年度未完成的任务指标,由院领导班子会审定罚款金额,同时追究科主任责任。

十一、说明

1.本文件的管理责任和解释权:第一条归属党办,第二条归属人事科,第三条归属医务科,第四条归属质控科,第五条归属院感办,第六条归属护理部,第七条归属医保办,第八条归属防保科,第九条归属客服中心,第十条归属院领导班子。

2.以往文件规定与本制度有异,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未尽事宜,将以补充文件形式单独下发,本制度每两年修订一次,并将补充文件合并入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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